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|2026年2月1日施行

核心提示: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以第37号令发布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》,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2年版)》同时废止。目录由“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”和“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”两部分组成。

目录

一、发布背景

为持续扩大对外开放,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、现代服务、高新技术、节能环保等领域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对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进行了修订。2025年版目录经国家发改委第2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、商务部审签,并报国务院同意后发布。

二、目录结构

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》由两部分组成:

  1.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:适用于全国范围,列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;
  2.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:适用于中西部地区、东北地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区域,突出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。

列入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,可依法享受税收、土地、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。完整产业条目需下载官方 PDF/OFD 附件查看。

三、适用区域

四、主要变化

2025年版目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了产业导向:

五、企业如何使用目录

  1. 投资前对照目录,判断拟投产业是否属于鼓励类;
  2. 如涉及中西部优势产业目录,确认项目所在地是否在适用区域范围内;
  3. 在投资备案、审批或核准环节引用目录条目,申请相关优惠政策;
  4. 结合负面清单,确认拟投领域不存在外资准入限制;
  5. 定期关注目录更新及地方配套实施细则。
实务建议:外商投资者在选址时,可优先考虑中西部优势产业目录覆盖区域,以获取地方性的税收、土地、用能等优惠。同时应注意,目录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需符合地方主管部门的认定条件。

六、官方原文来源

参考文件: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令第37号)

官方链接:

七、常见问题 FAQ

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何时施行?

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2年版)》同时废止。

目录由哪些机关发布?

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联合发布,文号为第37号令。

目录适用于哪些区域?

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适用于全国;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、东北地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享受鼓励政策的区域。

列入目录有哪些好处?

列入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依法享受税收、土地、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,具体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。

发布日期:2025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:2026年2月1日 数据来源:CNBS 中商智诚 | 中商智诚整理发布 最后更新:2026-06-29 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